口腔醫院污水主要來自門診室排放的污水。該污水是一種低濃度污水,如各種藥物、消毒劑等污染物,還含有一定量的病菌。醫療廢水如未經云南醫院污水處理設備處理而直接排入水體,會對周圍水域及土壤等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從而危害人們的日常生活。
隨著國家對環境保護的重視和人們對環境狀況的關注,污水排放標準也日益嚴格,醫療機構污水中含有大量的病原微生物和有毒物質,如果不經昆明醫療污水處理設備有效處理將對周邊環境造成污染。所以醫療機構污水處理是否達標將關系到醫療機構能否開辦的一項重要依據。
根據《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預處理標準》,醫療門診污水排放應達到以下標準:
1.連續三次各取樣500ml進行檢驗,不得檢出腸道致病菌和結核病桿菌。
2.總大腸菌群數每升不得大于500個。
3.O3產量為>6g/h。
4.污水與臭氧接觸時間不少于1小時。
醫療機構內所有的醫用污水必須通過昆明醫療污水處理設備專用管道輸入處理池中進行消毒處理后方能排放。昆明醫療污水處理設備符合以下要求:
1.遠離治療區和接待區,設計在較為隱蔽的地方。
2.有防腐蝕、防滲漏設施。
3.確保處理效果,安全耐用。
4.操作方便,便于消毒和清污,并有利于操作人員的安全。